申请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简历(简历(盖章原件2份);提供身份证原件,信息采集后当场退回。电子证照能调用的无需提交。)
4、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专业培训证明材料(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专业简历(盖章原件2份)、业绩或曾参加专业培训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2份))
5、办公场地使用权材料
6、承诺书
7、授权委托书
不办理会怎么样?
取缔: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没收: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 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营业执照副本;
3 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复印件;
4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资质证明材料;
5 注册地址证明复印件(包括租赁协议、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