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业务范围
一、利用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服务器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
二、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
例如:主机托管(机位、机架、机房出租)、资源出租(如虚拟主机业务、数据存储服务)
系统维护(系统配置、数据备份)等。
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必要的运营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5、注册资本认缴地网100万元人民币,全网1000万元人民币。
6、有必要有可行性研究计划和相关技术方案。
7、系统已通过工信部评测。
申请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清单列表,以及身份证和学历证
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3人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公司章程工商调档原件。
5、公司法人、股东为自然人,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ISP许可证
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ISP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
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
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
ISP业务范围
一、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等利用因特网从事信息内容提供、网上交易、在线应用等提供
接入因特网的服务,即网站接入。
二、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
例如:拨号网络、小区宽带和专线接入服务等。
ISP许可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分为省网证和跨地区证(全网证)。省网ISP证是由当地通信管理局审批发证,可在省内开展业务;全网ISP证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发证,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有效期均为5年。
因特网接入服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 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电话网或其它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因特网。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主要有两种应用,一是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经营者等利用因特网从事信息内容提供、网上交易、在线应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 务,即网站接入;二是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即为小区、写字楼、个人网络接入等。
从事因特网接入服务,就需要申请ISP许可证。ISP是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的缩写,意为“Internet服务提供商”,这里的服务主要是指Internet接入服务,即通过电话线把你的计算机或其他终端设备连 入Internet,获颁该项行政许可的企业可以开展网站接入、小区、写字楼和个人等网络接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