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b专题制作
c专栏制作
d节目版权交易
e广播剧制作
f动画片制作
g电视剧制作
h代理交易等
不办理会怎么样?
取缔: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没收: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 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营业执照副本;
3 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复印件;
4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资质证明材料;
5 注册地址证明复印件(包括租赁协议、房产证)。
一、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本规定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二、办理的前提条件1、有一家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的影视公司2、有作品的导演、编剧、摄像三名人员大专统招以(含)上毕业证书并有相关作品3、有相关的设备专业人员4、公司不可有外籍股东(包括港澳台)三、办理所需的材料1、三张(导演、编导、摄像)大专(含)以上毕业证书(较好是上戏、中戏等学校),同时三人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关作品2、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章程等基础材料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附复印件)4、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5.公司简介和职能简介、公司概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