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名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
审批机构:市文化局(厅)
有效期限:3年(提前3个月续期)
业务范围: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通过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活动。
游戏范围:游戏运营、虚拟货币发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3、《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5、《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下放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6、《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