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信息产业部令第3号《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规定,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非经营性ICP实行备案制度。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的内资公司。
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ICP每年要年审;网站改版后,不需要重新申请ICP,只要去管理局进行内容变更。详情请登录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查询,网址链接如下://www.gdca.gov.cn/promise/54.asp,外商投资企业无注册资本要求,符合入驻前海准入目录的企业可直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