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 证(增值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办理条件:需要纯内资无外资的公司 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
审批部门:各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资质定义: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在线支付、充值平台、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
需要准备的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 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 一级及股东证明材料
4. 3名公司员工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近期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
5. 网站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
网站接入协议彩色扫描件和托管商资质彩色扫描件
办理ICP许可证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有相关经验的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注册资金很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可以是认缴,不需要验资报告)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