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程序和期限
(1)申请程序:
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申请人应当提交所需材料。
(2)验收程序: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者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职权范围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和决定的程序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