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啥意思呢?就是如果你是纯内资企业,股权追溯下去没有外资,向当地的省级通信管理局申请。如果股权追溯下去有外资呢,向国家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提出申请。
打个比方,比如你是河南郑州市的企业,需要办理ICP许可证,向上追溯你的股东,如果都是内地自然人的(如果有法人股东,继续向上追溯,直至自然人为止),向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如果追溯下去有外资股东的,则需要向国家工信部申请,明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