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单位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申请变更的公司另包括变更项变更前后的情况、详细的变更原因)、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电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现场核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财务)
3、公司概况。包括:
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机构设置情况及业务经营管理措施;
(2)公司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人员至少3人(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技术人员需毕业于计算机、软件、电子、通信、信息类相关,或具有相关资质)此处人员需与“公司概况”表及“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表相一致。并附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名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抽访企业实际人员配备);(人事、财务)
(3)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场地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或本公司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协议本身、租赁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如果是产权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租赁,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文件(注:现场核验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或本公司产权证明原件);(财务)
(4)已购或欲购的主要设备清单(注:需提交与申请业务相配套的设备清单,资料中显示已有服务器托管或租用等事项的,还需提交托管或租用方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抽访企业确认上述事实);(李进)
(5)如果公司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应当提交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