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审核时间为20个工作日,证书的有效期限为2年,证书到期前30日应办理延期手续。
办理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
1.不含外资(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至少三名专业人员)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需要准备材料:
1公司章程;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人员简历;4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个人得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为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办理流程:准备材料------提交材料----满足条件,材料齐全后审核部门受理审核-----审核无误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