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icp许可证办理条件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者公司不涉及外资);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许可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从事新闻、出版、药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陕西icp许可证办理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
2、提交材料进行初步申请;
3、icp初步申请通过后,由市场管理处发表进行填表;
4、icp许可证在初步申请后如出现材料不全,将从头开始;
5、通过初步申请后由通信管理局和处进行复审,合格后发证。